谢澜之胸口像被什么轻轻撞了一下。他记得第一次吻秦书那天,秦书说过想在手牵手一起走路。秦书大多数时候和一般男生一样没心没肺,但在恋爱这件事上,他偶尔会像女生一样细腻,注重两个人在一起的每一个细节。

    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男生,谢澜之不禁想。

    他抬起手,没有直接去牵秦书的手,“来。”

    秦书略带羞涩地笑了,生怕谢澜之后悔似的把自己的手递了过去。掌心相触的瞬间,呼吸都变得滚烫。

    秦书把下巴埋进围巾里,感觉阵阵热气涌了上来。

    和男神(划重点)恋爱真是一件神奇的事,比手牵手更亲密的事情他们也做过,亲都亲三次了,还会因为和他牵手散步而心慌得厉害。秦书忍不住想,如果他男朋友没这么帅,他心跳会不会慢一些。说到底,他还是个肤浅的死颜控。

    但这又有什么关系?就像鲁迅曾经说的,颜控不可怕,颜控找不到好看养眼的男朋友才可怕。(鲁迅:我没说过)

    江边的风很大,雪花下落得很慢。他们的手藏在袖子里,不知怎么的就成了十指相扣的状态。路灯晦暗,路人不注意看很难发现他们在牵手。可想让路人不注意到谢澜之实在太难了,一般人可能只会回头多看几眼,稍微颜控的拿出手机**也正常,再大胆一点就直接上来要联系方式了。现在谢澜之牵着他的手,前两种情况依旧有,但是没有人会找有主的帅哥搭讪。

    秦书也被迫遭受了路人或惊奇或兴奋的目光,他没心思想那么多,注意力全在他和谢澜之的手上。

    手上的温度逐渐升高,不知道是谁手心还出了点汗,继续牵下去似乎不妥。一直保持同一个动作,秦书又放松不下来,肌肉都有些僵硬。但他很喜欢和谢澜之手牵手一起走,他舍不得放手。或许聊会儿天转移一x-ia'zhu意力比较好。

    江对岸是本市最贵的楼盘之一,顶层亮着一闪一闪的高空障碍灯,秦书想起自己听吕儒律说过的一个梗,说:“哥,你知道对面那个在岛上的楼盘吗?”

    谢澜之:“知道。”